【文字解读】关于《六安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解读-必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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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幸福感、荣誉感、获得感,切实为六安籍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住房难题,规范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市是革命老区,集老区、山区、行蓄洪区为一体,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全市共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14余万人,其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近5万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让他们与全国人民一道真脱贫、奔小康,根据普惠加优待以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要求,我市建立了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5月,市退役军人局启动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完成初稿的起草。
2021年6月,市退役军人局召开内部讨论会,办公室、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科、优待抚恤科等有关科室就《办法》内容进行研讨。
2021年6月,市退役军人局将《办法》在网站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2021年7月,结合各方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办法(修订版)》。
2021年7月,市退役军人局领导先后听取了关于《办法(修订版)》的情况汇报,要求交局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科审查把关。
2021年7月,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科对《办法(修订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2021年7月,优待抚恤科结合反馈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办法(修订版)》相关内容。
五、工作目标
规范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使用,明确市本级对常态化联系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重大节日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以及其他需要关爱帮扶的情形进行帮扶;各县区对因自然灾害等突发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因子女考上大学无力承担高额学费的困难户、低保户、罹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提供资金救助。
六、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标准:
市级使用标准为根据困难帮扶情形,按500至5000元标准进行帮扶。
县区使用标准:
(一)对因自然灾害等进行房屋重建并验收合格的家庭、按每户1万元给予一次性救助;对因自然灾害等进行房屋修缮并验收合格的家庭,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按家庭实际支付费用的20%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因自然灾害等突发意外,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补助、救助后,经济损失或家庭支付仍超过1万元(含1万元),按实际经济损失或家庭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在其医疗当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城乡医保、大病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或商业保险补偿,及政府部门已给予的优抚医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补助外的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救助比例为20%,原则上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三)子女考入国家全日制大学,经专项救助、社会帮扶后,仍然无力支付学费及最低寄宿生活费用的,按每名学生3000—5000元给予一次性救助。
二是明确了资金使用的申报程序:
市级申报程序,由需要使用该资金的科室提出具体使用意见,经局党组会同意后拨付使用。
县区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申报、县(区)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确保资金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支出。
(一)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填写《六安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连同困难证明(如资产所有权证明、资产损失评定、医疗费用票据等)、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警)官(义务兵,士兵)退役证、户口簿、已享受补偿或救助证明(如医保报销清单、县区级退役军人部门、民政部门救助证明等)、本人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3日内开展入户调查,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对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调查证明,报所在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三)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乡镇(街道)证明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申报报告,连同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科室对县、乡镇(街道)申报报告和申请人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经党组会通过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七、创新举措
一是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和社会各界本着依法、自愿的原则,支持资金做大规模。
二是拓宽了资金使用范围,将常态化联系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重大节日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以及其他需要关爱帮扶的情形,因自然灾害等突发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因子女考上大学无力承担高额学费的困难户、低保户、罹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纳入资金申请使用范围。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在落实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基础上,摸清困难底数,宣传好此项政策,对有需要的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上门服务;
二是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照个人申报、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入户调查、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市退役军人局审批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简化发放程序,经审批符合条件人员,由市退役军人局直接打卡发放,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能到及时得到帮扶援助。